計畫工作執行成果摘要
一、高污染潛勢區農地土壤調查
依土污法第6條辦理農地定期監測,總共調查49筆坵塊,共採集49點土壤,其中僅1筆大甲區DF001-B坵塊鋅超過食用作物農地土壤污染管制標準,而大里地區與大甲區今年土壤檢測結果雖低於管制標準,但仍超過監測標準,建議納入每五年監測一次名單。並由特徵雷達指標分級結果顯示大突寮圳第二給水、詹厝園圳幹線第一給水、第四給水灌溉範圍之重金屬雷達圖特徵均為鎳、鉻、鋅凸出型,具有相似特徵,而詹厝園圳幹線第二給水沿線農地主要特徵則為鎳、銅,明顯為兩股不同污染來源。而大甲區農地雷達特徵圖均以鋅、鎳較為明顯,且農地特徵均相似。針對今年環保局調查超過管制標準之1坵塊農地建議與106年調查出28筆坵塊一併研擬農地污染改善及監督驗證計畫,向環保署申請經費,儘快投入改善與達成解列目標,早日還地於民。
二、土污法八九條污染潛勢工廠調查
依土污法第7條、第12條精神,針對土污法第8條、第9條申報審查檢測值異常偏高或有其他嚴重缺失情形(如規避、近期有污染意外事件)之工廠進場調查,今年度進行5家工廠調查,檢測出2家工廠用地土壤超標,分別為O農股份有限公司土壤砷濃度141 mg/kg,O智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壤TPH濃度2,070 mg/kg,其調查點位位於廠內高污染潛勢區或與製程原料相符,推測為操作不當導致,建議環保局依土污法第7條第5項規定命場址採取應變必要措施。
三、高污染潛勢地區地下水污染調查
本年度完成豐枯水期合計採集24口次,由檢測結果顯示潭子加工出口區、幼獅工業區周圍下游監測井之地下水未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但大甲幼獅工業區B00373與B00429超過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調查成果摘要如下。
(一)潭子加工出口區
由於今年環保署補助款不足,因此今年豐枯水期在無法針對潭子加工區內監測井進行監測,僅針對區外下游兩座監測井,為L00096(潭子國小)與L00097(潭秀國中)進行地下水監測,由今年度豐枯水期該兩座監測井檢測結果顯示,含氯揮發性有機物(Chlorinated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以下簡稱CVOC)濃度未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但一般項目ORP、總溶解固體物、總有機碳與氨氮等項目,超過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說明改善作業影響下游局部地下環境,由好氧轉變為厭氧環境,且上游使用加強式現地生物整治法還原副產物之順-1,2-二氯乙烯,傳輸至下游潭秀國中區域,顯示上游場址改善作業之水力控制,無法有效侷限污染團,導致下游區之地下水質受影響,建議環保局可輔助豐枯水期針對下游監測井進行抽驗查核確認污染分佈,以利管制地下水限制使用範圍。
(二)大甲區幼獅工業區及周邊區域
今年度於大甲幼獅工業區共完成10座監測井枯豐水期地下水採樣作業,顯示以B00373與B00429兩座監測井枯水期地下水鎳濃度檢仍測出超出地下水監測標準,其餘井監測結果低於地下水監測標準,而L00172監測井亦與上游B00429監測井歷年監測結果趨勢一致,依據污染物傳輸學理,此現象代表該井相對上游尚有污染釋出源,且污染團前峰已達預警網,綜合研判除了上游潛勢工廠外,地表逕流水(四好橋溝)亦可能是來源之一,需要更進一步的調查才能初步釐清。
四、監測井維護管理
本年度上、下半年監測井內外部巡查各完204口,於修繕維護應完成井況評估37口(區域井4口、場置性井33口),監測井維護18口、井體設施修復9口、監測井再次完井19口、井中異物排除5口及15口廢井作業,且今年度本團隊協助環保局擬定監測井內部維護評分制度,經評估結果總分16分以上之監測井合計共33口,建議後續進行井況評估,確認井內現況。
五、限縮與釐清臺中市轄區內工業區污染來源不明之調查
工業區污染調查為針對臺中工業區與大甲幼獅工業區兩處,分別執行臺中工業區8家ESA Phase I及2處土壤調查及3口地下水調查,大甲幼獅工業區執行6家ESA Phase I及3處工廠土壤調查及2口監測井設置與地下水調查,調查成果摘要如下:
(一)臺中工業區
調查結果工業區七路及九路土壤檢測結果皆無檢出VOC,可排除本次調查點位受含氯污染物影響,因此本計畫檢測TCH06及周遭簡易井TCH-EPA03、TCH-EPA04,檢測結果顯示,TCH06三氯乙烯超管,而八路兩口簡易井皆未檢出,依據此調查結果,建議針對這三口井所畫出之三角範圍內工廠進行評估調查,而TCE相關降解產物濃度,1,1-二氯乙烯僅103、104年於TCH06及TCH-EPA03有微量檢出,105至107年TCH06皆無檢出,而氯乙烯歷年皆無檢出,可能此區地下水環境不利三氯乙烯降解。
(二)大甲幼獅工業區
調查結果景順公司與新能公司各有一組土壤樣品重金屬鎳含量超過監測標準,另外景順公司有一組土壤樣品重金屬鉻含量超過管制標準。因此於此兩處各設置一口監測井,地下水檢測結果皆未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造成下游B00373與B00429重金屬鎳超標現象可能另有來源,建議未來擴大ESA Phase I評估及調查釐清工業區雨排道、污水管道、環境受體(四好橋溝溪)等污染途徑。
六、場址監督驗證
依契約針對列管場址至少每兩個月巡查1次,尤其對於重大污染場址更於環保局承辦人員會同下共同辦理查核增加和頻率,本團隊自民國107年1~11月總共完成655場次巡查,其中永日化學於改善完成報告書表示單一監測井硝酸鹽氮及亞硝酸鹽氮濃度超過管制標準,並函文說明場內氧化劑意外洩漏導致氧化劑與水中氨氮反應肇生污染,後續針對硝酸鹽氮及亞硝酸鹽氮進行定期監測必要時進行整治。而大里光正路保勁場址仍因該地區地下水水位過低而無法進行污染改善抽水作業,本計畫將持續觀察其改善作為,提醒場址人員應儘速辦理相關整治井加深作業並與污染改善廠商保持聯繫。
場址驗證部分,原合約執行5處場址驗證,但因台亞關連加油站地下水一般參數水質未回歸背景值因此需持續監測再進場驗證,祥輝公司因於106年完成改善驗證併解除列管,因此今年度僅驗證3處場址,僅1處場址通過驗證,而檢視場址未能通過驗證之因素,進鈦公司為初期場址細密調查未臻完善所致,漢翔公司為驗證採樣前進行再完井導致沉澱之三價鉻因水體擾動懸浮,再成地下水總鉻濃度上升,建議依土污法持續列管並請場址完善污染調查及改善。
七、地下儲槽稽查
本年度1月、5月及9月應線上申報地下儲槽各有314家、314及315家,並分別於2月、6月及9月完成審查,申報率及審查率均達100 %。另也完成106年1月、5月及9月地下儲槽污染潛勢分級,並由環保署轉交定期查核及加油站申報異常名單,共20家高污染潛勢之地下儲槽進行查核,其中共有9支測漏管土壤氣體仍高於警戒值,且有1家污染潛勢分級以達A級及1家連續兩次查核追蹤均為B1等級,依據環保署分級後續原則建議,建議明年啟動應變經費執行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調查。
八、緊急應變作業
截至107年12月20日為止,土壤及地下水應變已完成后里區墩北段784、785、786 等3 筆地號農地、中油王田供油中心土壤及下水調查、后里區牛稠坑段248地號土壤重金屬調查、新社區食水嵙段1地號、霧峰區農地油品污染土壤事件、清水區海濱段臨港小段油品污染事件、大雅區自立段農地污染土壤事件等7件案例,其中有2件驗出污染物超過管制標準、1件檢出污染物超過監測標準,實做實算之總經費為476,584元。
九、其他工作成果
協助環保局辦理1場次地下儲槽法令說明會、1場次環保法規講習會、15場次校園宣導,參與人數均符合契約規定,會後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學員滿意度高,宣導成效良好。因應土測報告回歸地方環保局自行審查,本團隊建立審查與備查流程,並協助辦理土測報告審查共計77件,審查率為100%,平均審查天數從66天降至33天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