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臺中市環境保護局:
(一)民國77年9月1日奉台灣省政府命令,環保業務自衛生局移出成立臺中市環境保護局。
(二)民國78年原臺中市環保局設於本市復興路一段59號,後於民國89年搬至本市中區民權路100號 (新笙聯合診所大樓6、7、8樓),又於民國92年1月搬遷至本市自由路二段63號臺中市政府第二辦公大樓(永琦百貨7、8樓)。
(三)原臺中市環保局組織配置為10科(環境管理科、空氣及噪音管制科、水質及土壤保護科、廢棄物管理科、資源回收科、環境檢驗科、行政科、會計室、人事室及風室)、1隊(清潔隊)及1場(垃圾處理場)
(四)歷任局長如下:林俊雄、程樹森、楊瑞昌、蕭家淇、劉邦裕、張皇珍、李立德及沐桂新,計8任局長。
二、原臺中縣環境保護局:
(一)民國77年9月1日奉台灣省政府命令,環保業務自衛生局移出成立臺中縣環境保護局。
(二)臺中縣環保局最初設立於衛生局(豐原區西安街21號)臨興安街辦公大樓,之後搬遷至中山路353號(原合作金庫)樓上,再搬遷至中山路275巷18號(原公教福利中心),最後始遷至原臺中縣政府舊址(中興路136號)與衛生局共用廳舍,當時共設置10科(綜合計劃科、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水質保護科、廢棄物管理科、環境檢驗科、廢棄物處理工程科、行政科、會計室、人事室及政風室)、2隊(環境保護稽查及隊環境清潔機動隊)及2廠(后里及烏日資源回收廠)。
(三)歷任局長如下:林克模、劉邦裕、蔣萬福及莊永松,計4任局長。
三、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一)臺中市於民國99年12月25日進行縣市合併,原臺中市環保局及臺中縣環保局合併改制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二)民國99年12月搬遷至本市中區民權路99號(臺中州廳),再於民國109年7月遷至本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原警察局)。
(三)歷任局長如下:劉邦裕、黃崇典(代理局長)、洪正中、白智榮、吳志超及現任局長陳宏益。
四、組織編制:
本局組織規程設置如下:
(一)8科:綜合計畫科、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水質及土壤保護科、廢棄物管理科、環境檢驗科、環境衛生及毒化物管理科、清潔隊管理科及勞工安全衛生科。
(二)4室: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
(三)2大隊:環境設施大隊及環境稽查大隊。
(五)26區清潔隊:北區、中西區、南屯區、東南區、西屯區、北屯區、石岡區、大裡區、豐原區、潭子區、太平區、神岡區、大雅區、烏日區、霧峰區、后里區、沙鹿區、梧棲區、清水區、大肚區、龍井區、外埔區、大甲區、東勢區、大安區、新社區清潔隊。
五、未來展望
本局自創立以來用心致力於環境資源維護不遺餘力,我們一貫堅持的服務熱誠與專業態度,更是各界為之稱許的。未來環境保護工作將秉持專業、科技、教育三大理念並進,以建立高品質安和樂利之環境,施政方針分述如下:
1、先公後私、嚴格管制
(1)行政作為精進提升
(2)檢討台中電廠機組運作情形
(3)落實減煤政策
(4)大型固定污染源實施最佳可行控制技術
(5)加強重大污染源的深度稽查
(6)擴大推動企業環保車隊
(7)公務機關帶頭汰換老舊柴油車
(8)推廣低污染車輛,建構完善電動車環境
2、智慧監測、資訊透明
(1)臺中市空氣品質智慧監測
(2)臺中市河川、海域水體水質監測計畫
3、污染削減,守護水土
(1)擴大辦理社區污水健診,節水省電環境品質也提升
(2)雙管齊下推動事業廢水污染削減
(3)劃設重金屬廢水排放總量管制區
(4)沼渣沼液再利用媒合示範計畫
(5)農地污染改善,確保農糧生產安全
(6)地下水污染改善,保護地下水資源
4、環境調查,科學辦案
(1)提升環境檢驗能力計畫
(2)運用科技設備,維護環境品質
5、源頭減量,循環經濟
(1)打造再生能源園區,鄰避轉變為鄰聚
(2)積極發展綠能取代燃煤,啟動文山綠光計畫
(3)透過「拒絶Refuse」、「減量Reduce」、「重複使用Reuse」、「維修Repair」、「回收Recycle」、「再生Recovery」等減量回收6R措施,強化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成效,促進資源循環再生,達到垃圾零廢棄目標。
(4)提升掩埋場使用效能及活化
(5)掩埋場相關水質管控,落實環境保護政策
(6)焚化廠汰舊換新及區域合作
6、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災害防救
(1)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廠家查核
(2)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防救
7、清淨家園,宜居環境
(1)優化基礎設施及硬體設備,打造友善衛生公廁
(2)加強列管公廁巡檢與考核,提昇整體公廁環境衛生品質
(3)推動公廁認養計畫,達成優質公廁永續經營的目標
(4)落實巡檢機制,環境維護不打烊
(5)「臺中垃圾收運大車隊」APP 便民措施
8、綠色消費,全民響應
(1)推動環保旅店、環保餐館、綠色商店及綠色採購與綠色販售
(2)綠色消費教育宣導
(3)本府機關帶頭落實綠色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