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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公廁暨提升優質公廁推動計畫

壹、依據:
(一)行政院 113年4月3日院臺環字第1131007190號函核定「美質環境推動計畫」核定本。
(二)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

貳、計畫期程:自114年1月1日至115年11月30日止。

參、補助對象:

(一)優先補助對象:
1.各縣市政府所轄「未達特優級」,且未達特優原因為「硬體需改善者」之列管公廁。
2.申請興建或修繕性別友善之公共廁所(未列管者申請時應予以列管)。
3.特色公廁:採用競爭型補助方式辦理,由各地方政府提案爭取補助,環境部邀請專家學者參與審查,擇優進行補助。蒐研國外特色公廁建造成本,需額外增加設計與特殊建材等成本,其建造成本相對較高,為翻轉民眾對於公廁屬於鄰避設施之不良印象,可邀請建築師進行整體規劃,搭配廣告或創意設計,讓如廁變得時尚及舒適。並可評估導入智慧服務改善及廣告服務措施,提供使用者如廁後回饋使用意見及需求,以利即時補充耗材或安排清掃人員清理環境,改善環境品質(114 年規劃設計、115 年建置)。
4.各縣市政府未依法規完成親子廁所或無障礙廁所設置之公共廁所(未列管者申請時應予以列管,相關法規規範詳參本署《友善廁所設置參考指引》第參章)。
5.示範裝設免治馬桶或沖水設施、智慧偵測及節能設施、太陽能 板、儲能系統、提供溫水之電熱水器及環境綠美化等之公共廁所。

(二)不補助對象:
1.公廁土地為私有地且為私人管理者。
2.中央部會公廁及各地方政府教育局轄管各級學校。
3. 5年內曾受「優質公廁及美質環境推動計畫」補助相似項目之公廁。
4.提報補助公廁於5年內曾受環保署補助(107 年度「營造友善城鄉」、108~111 年度「改善公廁暨提升優質公廁推動計畫」)。
5.未符合建築法規之公廁。

詳細內容請參閱「114-115年度美質環境推動計畫公廁工程補助計畫申請原則」。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1-09
  • 發布日期: 2025-01-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衛生及毒化物管理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