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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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時間:114年7月30日至114年8月7日17時截止(以本局秘書室收文時間為憑)。 二、報名方式:於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應徵文件郵寄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或專人送達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秘書室總收文,並於信封註明「應徵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行政助理」字樣,逾期恕不受理。聯絡人:蔡小姐,(04)22289111分機67905。 三、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二)大學畢業。 (三)無「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第6、8點及「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臨時人員工作規則」第10條任用限制(錄取後經查知者,不予僱用)。 (四)具備電腦基本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四、報名應徵文件(請以A4紙張規格依序排列裝訂): (一)履歷表(應包含基本資料、半年內2吋照片1張、簡要自傳),並註明聯絡地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汽車駕照影本。 (五)其他相關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五、甄選方式:採公開甄選方式,報名應徵文件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面試審查總分100分(配分比例為業務相關提問問答60分、言詞表達30分、儀表10分),若資格不符、未獲遴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六、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2名,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有效,上開期限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或經查有不符合資格之情事,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七、錄取通知:於本局網站(https://www.epb.taichung.gov.tw)/熱門公告/公告訊息公布甄選結果並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僱用,錄取人員應於本局通知報到日起7日內(含假日)辦理報到。 八、薪資:月薪新臺幣2萬8,815元(含勞健保等相關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