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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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時間:114年8月4日至114年8月12日下午5時截止。 二、報名方式:將履歷資料等報名應徵文件郵寄(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水質及土壤保護科,翁小姐收(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並於信封下角註明「應徵水保科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字樣,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應徵文件:(以下文件請以A4紙張規格) (一) A4履歷:內容含基本資料、自傳、工作經歷(任職機構及期間)、對本工作之認知與期許短文(500字以內)及3個月內2吋照片1張,並註明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及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 (二)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驗佐證文件、英文相關證書及駕駛執照(機車、汽車)影本。 (三)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迴避任用限制。(錄取後經查知者,不予僱用)。 四、甄選方式與配分比例(總分100分):經書面審查通過後通知面試,配分比例包括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相關業務瞭解情形60分、言詞表達20分、儀表20分。 五、甄選辦法: (1)採公開甄選。(2)針對身分證件、學歷、相關工作經驗、履歷及駕駛執照等文件進行書面審查。(3)經初審符合環保局需求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時間另行通知。 六、錄取通知方式: 於環保局網站:http://www.epb.taichung.gov.tw/,公布甄選結果並通知當事人辦理僱用(錄取人員應於通知報到日起14日(含例假日)內辦理報到)。 七、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2名,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有效,上開期限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八、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及土壤保護科,翁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66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