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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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將履歷資料等報名應徵文件郵寄(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水質及土壤保護科,翁小姐收(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並於信封下角註明「應徵水保科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字樣,逾期恕不受理。
應徵方式: 一、報名應徵文件:(以下文件請以A4紙張規格) (一) A4履歷:內容含基本資料、自傳、工作經歷(任職機構及期間)、對本工作之認知與期許短文(500字以內)及3個月內2吋照片1張,並註明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及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 (二)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驗佐證文件、英文相關證書及駕駛執照(機車、汽車)影本。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第2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之情事(錄取後經查知者,不予僱用)。 二、甄選方式與配分比例(總分100分):經書面審查通過後通知面試,配分比例包括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相關業務瞭解情形60分、言詞表達20分、儀表20分。 三、甄選辦法: (1)採公開甄選。(2)針對身分證件、學歷、相關工作經驗、履歷及駕駛執照等文件進行書面審查。(3)經初審符合環保局需求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時間另行通知。 四、錄取通知方式: 於環保局網站:http://www.epb.taichung.gov.tw/,公布甄選結果並通知當事人辦理僱用(錄取人員應於通知報到日起14日(含例假日)內辦理報到)。 五、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2名,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有效,上開期限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