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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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甄選辦法: (一)採公開甄選。 (二)針對身分證件、學歷、相關工作經驗及履歷等文件進行書面審查。 (三)經初審符合本局需求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得採視訊方式辦理,時間另行通知。經審核資格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第2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之情事(錄取後經查知者,不予僱用)。 二、錄取通知方式:於環保局網站:http://www.epb.taichung.gov.tw/,公布甄選結果並通知當事人辦理僱用(錄取人員應於通知報到日起14日(含例假日)內辦理報到)。 三、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2名,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有效,上開期限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四、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8,948元,含勞健保等相關費用)。 五、僱用期限:定期契約 自報到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5年4月),於約僱原因消失(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分發人員報到),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雇,若考試及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用或救助。 六、僱用條件 學歷要求:大學以上、科系要求:不限、駕照要求:不限、工作經驗:不拘、語文能力要求:不拘、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 ■文書處理 ■網際網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