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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合作去化垃圾 中市環保局:互惠平等、符合環保法令

台中市議會今(31)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吳建德、張彥彤、吳呈賢等人關心縣市合作垃圾去化議題,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台中市焚化爐每年歲修兩次,便會請外縣市協助垃圾去化,否則可能產生垃圾堆置與環境衛生問題,影響民眾生活。對此,市府研議以互惠原則與各縣市合作,提升焚化爐歲修時的垃圾去化量能,一切均符合環保法令規定。

市議員吳建德、張彥彤及吳呈賢等人質詢表示,各縣市政府都要面對垃圾處理問題,合作垃圾去化的前提是秉持平等原則,也呼籲環保局應加速推動焚化爐汰舊換新,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

對此,陳局長表示,垃圾焚化廠是鄰避設施,環保局近年持續與民眾溝通,對於民眾關心發電效率及污染量等,環保局已蒐集各國資料,研議興建全新且擁有900噸處理量的設施,,並設置發電效率可符合再生能源的發電設施,也向民眾承諾污染排放量至少減半,讓影響降到最低,目前已成立甄審委員會,預計113年完成公告招商。

環保局也說明,與外縣市合作焚化垃圾並運回飛灰穩定化物,此模式各縣市多有先例並依規處理,絕無縣市不對等情形。至於外界關心飛灰穩定化物環境安全問題,環保局也說明,垃圾經焚化後產生飛灰,經過固化處理後妥善掩埋,符合環保法令規定。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5-31
  • 發布日期: 2024-05-3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綜合計畫科第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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