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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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114年10月15日至10月23日截止。 2、報名方式:於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應徵文件郵寄(以郵戳為慿)或專人送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設施大隊(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並於信封下角註明「應徵環境設施大隊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字樣,逾期恕不受理。 3、報名應徵文件:(以下文件請以A4紙張規格) (1) A4履歷【含自傳、工作經歷(任職機構及期間)及3月內2吋照片乙張】,並註明可通知聯絡之電話號碼及地址。 (2)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其他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及駕駛執照影本(普通小型車)。 (二)甄選辦法:針對身分證件、學歷、相關工作經驗及駕駛執照等文件進行書面審查;另經審查符合本局需求資格者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經審核後資格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三)應徵方式:公開甄選。 (四)甄選日期: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甄選方式與配分比例(總分100分):經書面審查通過後通知面試。書面資料(佔50分:學歷20分、與本案職務相關之工作經驗20分、證照10分)、面試(佔50分,配分比例包括提問問答內容30分、言詞表達15分、儀表5分)。甄選錄取分數70分以上。 (六)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2名,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上開期限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七)錄取通知方式:電話通知【錄取人員應於通知報到日起10日(含假日)內辦理報到】 (八)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設施大隊 李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66724 (九)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迴避任用限制。(錄取後經查知者,不予僱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