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
|
一、徵選辦法:(1)採公開徵選。(2)針對身分證明文件、學歷及相關工作履歷、等文件進行書面審查。(3)經初審符合環保局需求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時間另行通知。 二、錄取通知方式:於環保局網站:http://www.epb.taichung.gov.tw/ ,公布甄選結果並通知當事人辦理僱用(錄取人員應於通知報到日起14日(含例假日)內辦理報到)。 三、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1名,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有效,上開期限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