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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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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時間:114年 12月 29日至115年1 月 7日截止(以本局秘書室或承辦人員收件日為慿)。 二、報名方式:於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應徵文件郵寄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並於信封下角註明 「應徵清潔隊管理科臨時人員職務代理人」 字樣,逾期恕不受理。本案聯絡人:洪小姐,(04)22289111分機66606。 三、應徵方式:公開甄選。 四、報名應徵文件,含下列資料(請以A4紙張規格依序排列裝訂): (一)履歷含自傳、對本工作之認知與期許短文(500字以內)、工作經歷(含任職機構及服務期間)、粘貼3個月內2吋照片1張,並註明聯絡住址及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持有外國學歷者,請備妥中文譯本及認證相關證明文件)。 (三)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四)其他相關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 五、甄選方式: (一)針對身分證明文件、學歷、相關工作經驗及履歷等文件進行書面審查。 (二)經審查符合本局需求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經審查後資料不齊或資格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三)配分比例(總分100分):經書面審查通過後通知面試。書面資料(須符合資格)、面試(佔100分,配分比例包括清潔隊業務瞭解情形50分、言詞表達30分、儀表舉止20分)。 (四)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2名,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有效,上開期限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六、錄取通知方式:於本局網站(http://www.epb.taichung.gov.tw)\熱門公告\公告訊息\公布甄選結果並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僱用,錄取人員應於本局通知報到日起14日(含假日)內辦理報到。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第2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之情事(錄取後經查知者,不予僱用)。 八、具公務機關行政經驗者尤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