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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及土壤保護科誠徵約用人員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及土壤保護科誠徵約用人員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及土壤保護科第一股
職稱 約用人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1名(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2.國內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工作經驗:不拘。
三、駕照要求:重型機車駕照、普通小型車駕照。
四、語文能力要求:不拘。
五、科系要求:不拘。
六、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第2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之情事(錄取後經查知者,不予僱用)。
有效期間(起) 2025-12-23
有效期間(訖) 2025-12-31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辦理水污染防治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二、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週休二日。
三、月薪:約新臺幣38,948元,含勞健保等相關費用。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及臺中市轄區)
報名方式 一、 報名時間:114年12月23日至114年12月31日下午5時截止。
二、 報名方式:將履歷資料等報名應徵文件郵寄(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及土壤保護科,張先生收(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並於信封下角註明「應徵水保科約用人員」字樣,逾期恕不受理。
三、 報名應徵文件:(以下文件請以A4紙張規格)
(一) A4履歷:內容含基本資料、自傳、工作經歷(任職機構及期間)、對本工作之認知與期許短文(500字以內)及3個月內2吋照片1張,並註明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及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
(二)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驗佐證文件、英文相關證書及駕駛執照(機車以及汽車)影本。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第2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之情事(錄取後經查知者,不予僱用)。
四、 甄選方式與配分比例(總分100分):經書面審查通過後通知面試。
(一) 書面資料(佔30分,學歷15分及工作經驗15分)。
(二) 面試(佔70分,配分比例包括水污染防治業務瞭解情形50分、言詞表達10分、儀表10分)。
五、 甄選辦法:
(一) 採公開甄選。
(二) 針對身分證件、學歷、相關工作經驗、履歷及駕駛執照等文件進行書面審查。
(三) 經初審符合環保局需求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時間另行通知。
六、 錄取通知方式:
於環保局網站:http://www.epb.taichung.gov.tw/,公布甄選結果並通知當事人辦理僱用(錄取人員應於通知報到日起14日(含例假日)內辦理報到)。
七、 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2名,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有效,上開期限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八、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及土壤保護科,張先生,電話:(04)22289111分機66316。
其他 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並得視每年预算情形及服務績效考核結果繼續僱用與否)。
連絡人 張先生
連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66316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2-23
  • 發布日期: 2025-12-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及土壤保護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