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機構造完成申報手工繼續,清除機構造若發現現在內容有錯誤時,應該如何處理?
清除或處理機構發現接受的廢棄物各項內容與申報所載不符者,應於清運出事業廠後二日內確認聯單不接受,並自確認不接受起一日內,請事業機構連線補正申報資料及再次連線確認聯單接受,並向事業廢棄物產源所在地主管機關報備。
清除機構若未善處廢棄物,誰必須承擔責任?
事業機構於廢棄物清運後三十五日內,應主動由連線作業查詢清除、處理、再利用情形,若該批事業廢棄物尚未作業完畢,應主動追查其流向,並向事業廢棄物產源所在地主管機關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