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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設施大隊誠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設施大隊誠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設施大隊第四組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名額 1名(正取1名,得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資格條件 1.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2.科系要求:不拘
3.駕照要求:輕型機車駕照
4.工作經驗:不拘
5.語文能力要求:不須具外文能力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 ■文書處理 ■網際網路
有效期間(起) 2026-09-14
有效期間(訖) 2026-09-21
工作項目 一、辦理環境設施大隊綜合業務
二、長官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115年9月14日至115年9月2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報名方式:請於115年9月21日下午5時前將履歷資料等報名應繳文件郵寄(以郵戳日為慿)或專人送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設施大隊,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大隆路192號4樓,並於信封下角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字樣,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聯絡人:環境設施大隊,鄭先生,電話:04-22289111分機66706。
三、報名應徵文件:(以下文件請以A4紙張規格)
(1)履歷(含自傳、粘貼3個月內2吋照片乙張、並註明聯絡住址(含郵遞區號)、工作經歷(含任職機構及服務期間)、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影。
四、徵選辦法:
(1)採公開徵選。
(2)針對提交之學歷文件、履歷等書面文件審查。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面談時間另行通知。
五、甄選方式與配分比例(總分100分):面試,配分比例包括對環保業務務瞭解情形50分、言詞表達30分、儀表20分,錄取分數:70分以上。
六、錄取通知方式:由本局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錄取人員應於通知報到日起10日(含假日)辦理報到。
七、本次甄選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有效,上開期限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其他 1.工作地點: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2.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0分至17時0分
3.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4.核薪方式: 月薪(約新臺幣32,750元,含勞健保等相關費用)
5.僱用期限: 定期契約
(自報到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為止,於約僱原因消失(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或期限屆滿時,應即於解僱,若考試及格人員逾期報到,仍應於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用或救助。
連絡人 鄭先生
連絡電話 04-2228-9111#66706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9-14
  • 發布日期: 2026-09-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設施大隊第四組
  • 點閱次數: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