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表揚企業於空品不良季節積極執行空氣污染減量應變措施,及營建工地加強推動空氣污染防制,以避免或舒緩空氣品質趨於惡化之情形,爰規劃辦理「好空氣企業優良行動獎 」,鼓勵企業以獲獎者為楷模,成為進步共好的動力,共同提升生活環境品質。
二、好空氣企業優良行動獎遴選組別、報名、遴選及獎勵方式說明如下:
(一) 遴選組別
1、「空品不良季節空污應變組」:於111年度及112年度的秋冬空品不良季節(111.10.1~112.3.31、112.10.1~113.3.31),配合執行降載減排、提升空污防制設施效率或加強執行相關應變措施等,提出具體成效說明資料之企業。
2、「環保優良工地管理組」:以營建工程為參選主體並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 法」規定之第一級營建工程者。分「公共工程」、「非公共工程」2類遴選。
(1) 公共工程類: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興辦或機關依法 核准由民間機構參與或投資興辦之工程。
(2) 非公共工程類: :非屬上述 (1)公共工程類以外之工程。
(二)報名方式:由各地方政府推薦,於報名期限內函送本部辦理。
(三)報名日期:113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四)遴選方式,分為初評及複評
1、初評:資格檢核及書面評比, 由本部邀集專家學者組成「遴選工作小組」,進行初評。書面評比結果得分達80分以上者,依排序決定進入複評名單,於113年6月5日(星期三)前公布,並擇優進入複評。
2、複評:以簡報/現場評比方式進行,由本部邀集專家學者組成「遴選評審團」進行評分。
(五)獎勵方式:優勝者頒發獎牌(盃)獎項如下:
1、金級獎:評分達95分以上
2、銀級獎:評分達90分以上
3、銅級獎:評分達85分以上
三、詳請見遴選須知簡章及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