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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113年好空氣企業優良行動獎」歡迎踴躍報名參加。(報名期間113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

113年好空氣企業優良行動獎遴選須知
113年好空氣企業優良行動獎遴選須知

一、為表揚企業於空品不良季節積極執行空氣污染減量應變措施,及營建工地加強推動空氣污染防制,以避免或舒緩空氣品質趨於惡化之情形,爰規劃辦理「好空氣企業優良行動獎 」,鼓勵企業以獲獎者為楷模,成為進步共好的動力,共同提升生活環境品質。

二、好空氣企業優良行動獎遴選組別、報名、遴選及獎勵方式說明如下:
 (一) 遴選組別
  1、「空品不良季節空污應變組」:於111年度及112年度的秋冬空品不良季節(111.10.1~112.3.31、112.10.1~113.3.31),配合執行降載減排、提升空污防制設施效率或加強執行相關應變措施等,提出具體成效說明資料之企業。
  2、「環保優良工地管理組」:以營建工程為參選主體並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 法」規定之第一級營建工程者。分「公共工程」、「非公共工程」2類遴選。

    (1) 公共工程類: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興辦或機關依法 核准由民間機構參與或投資興辦之工程。

    (2) 非公共工程類: :非屬上述 (1)公共工程類以外之工程。

 (二)報名方式:由各地方政府推薦,於報名期限內函送本部辦理。
 (三)報名日期:113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四)遴選方式,分為初評及複評
  1、初評:資格檢核及書面評比, 由本部邀集專家學者組成「遴選工作小組」,進行初評。書面評比結果得分達80分以上者,依排序決定進入複評名單,於113年6月5日(星期三)前公布,並擇優進入複評。
  2、複評:以簡報/現場評比方式進行,由本部邀集專家學者組成「遴選評審團」進行評分。
 (五)獎勵方式:優勝者頒發獎牌(盃)獎項如下:
  1、金級獎:評分達95分以上
  2、銀級獎:評分達90分以上
  3、銅級獎:評分達85分以上

三、詳請見遴選須知簡章及報名表。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02
  • 發布日期: 2024-01-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空氣及噪音管制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