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5月29日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廢止「水力發電廠(不含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之川流式水力發電系統)之開發,於山坡地興建或擴建攔水壩(堰),屬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之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公告詳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