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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安全宣導事項

一、處理公務應使用機關提供之資訊設備、網路,及規定之軟體,勿任意安裝不明軟體、連結不明網站或開啟不明電子郵件,以免感染電腦病毒、木馬或惡意程式。

二、作業系統應經常更新,修補程式漏洞,避免被駭客攻擊(例如:勒索病毒)。

三、個人電腦應安裝掃毒軟體,定期更新病毒碼,防堵可能中毒的網路管道,隨身碟或外接式硬碟等儲存設備,放入電腦讀取前應先進行掃毒再使用。

四、公務資料應定期備份,可以在中毒或遭受攻擊時將損失風險降到最低。

五、不使用公務電子信箱帳號登記做為非公務網站的帳號,如社群網站、電商服務等。

六、公務資料傳遞及聯繫應使用公務電子郵件帳號,不使用非公務電子郵件傳送或討論公務訊息。

七、應注意不使用即時通訊軟體傳送帳號、密碼或公務敏感資料。

八、傳送公務資訊或個人資料等,應有適當保護,例如加密傳送。

九、帳號密碼必須妥善保存,並遵守機關規定,密碼設定應注重複雜度,禁止使用與帳號名稱相同、身分證字號、學校代碼、易猜測之弱密碼,亦不可使用廠商預設密碼或其他公開資訊,如有外洩疑慮,除了儘速更換密碼外,應通報資安窗口。

十、委外辦理資通系統時,應將資通系統依防護基準要求之安全需求,明定委外契約,並於上線前落實安全檢測。

十一、資通系統存取控制,應採最小權限原則,非業務需要,不得提供授權。

十二、有資安疑慮或異常時,應即時通報資安窗口。

十三、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資通安全管理法。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政風處》

  • 市府分類: 生活安全,法律權益,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0-16
  • 發布日期: 2023-10-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