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107年8月17日修正之「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八)規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每月許可量五百公噸以下者,其經許可之清運機具應於111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裝置。
請特別注意,清運機具應安裝規範GPS車輛並經環保局檢驗合格才可進行清運行為,可參考車機商資訊(https://gps.moenv.gov.tw/gpszone/dealer.aspx)。
依107年8月17日修正之「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八)規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每月許可量五百公噸以下者,其經許可之清運機具應於111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裝置。
請特別注意,清運機具應安裝規範GPS車輛並經環保局檢驗合格才可進行清運行為,可參考車機商資訊(https://gps.moenv.gov.tw/gpszone/dealer.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