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條。
公告事項:
一、臺中市空氣污染防制計畫書(109年至112年)相關內容如下:
(一)第一章、法令依據
(二)第二章、環境負荷及變化趨勢分析
(三)第三章、空氣品質與污染現況及問題分析
(四)第四章、計畫目標與期程
(五)第五章、指定削減污染物排放量之固定污染源
(六)第六章、空氣污染防制措施
(七)第七章、區域空氣品質惡化防制措施
(八)第八章、相關機關或單位之分工事項
(九)第九章、執行期間及工作進度
(十)第十章、執行所需經費及資源規劃
(十一)第十一章、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事項
二、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府環境保護局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電話:04-22289111分機66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