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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留便宣導及罰則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廣告-犬隻便溺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廣告-犬隻便溺

 請所有人或管理人妥善清除犬隻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之便溺,遛狗亦請隨身攜帶犬便清理器及隨手清理狗便,共同維護環境衛生。

倘經本局巡查發現有放任犬隻排便未清除情事,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遛狗未攜帶犬便清除用具者,依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規定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請善盡犬隻管理責任,共同打造舒適清爽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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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1-24
  • 發布日期: 2020-06-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衛生及毒化物管理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19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