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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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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時間:115年7月7日至115年7月13日17時截止(以本局秘書室收文時間為憑)。 二、報名方式:於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應徵文件郵寄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或專人送達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秘書室總收文,並於信封註明「應徵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字樣,逾期恕不受理。聯絡人:蔡小姐,(04)22289111分機67905。 三、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二)大學畢業。 (三)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迴避任用限制者。 (四)具備電腦基本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五)具公務機關行政經驗者尤佳。 四、報名應徵文件(請以A4紙張規格依序排列裝訂): (一)履歷表(應包含基本資料、半年內2吋照片1張、簡要自傳),並註明聯絡地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其他相關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五、甄選方式:採公開甄選方式,報名應徵文件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面試審查總分100分(配分比例為業務相關問答60分、言詞表達30分、儀表10分),若資格不符、未獲遴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六、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2名,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有效,上開期限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或經查有不符合資格之情事,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七、錄取通知:於本局網站(https://www.epb.taichung.gov.tw)/熱門公告/公告訊息公布甄選結果並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僱用,錄取人員應於本局通知報到日起10日(含假日)內辦理報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