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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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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1. 辦理本市空氣品質及固定污染源查核相關業務。 2.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及臺中市轄區) ■工作時間:日班自08時00分至17時00分 ■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核薪方式:月薪 新臺幣38,948元起(含勞健保等相關費用)。 ■僱用期限: 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10月底)於約僱原因消失(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人員報到)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若考試及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