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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稽查大隊誠徵約僱人員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稽查大隊誠徵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稽查大隊第四組
職稱 約僱人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名額 1名(正取1名,得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大學
二、科系要求:不拘
三、駕照要求:普通小型車駕照
四、工作經驗:不拘
五、語文能力要求:台語(普通)
有效期間(起) 2026-04-28
有效期間(訖) 2026-05-05
工作項目 一、辦理人民陳情案件稽查及行政相關業務。
二、長官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報名方式 一、應徵方式:公開甄選。
二、報名應徵文件,含下列資料(請以A4紙張規格依序排列裝訂):
(一)履歷含自傳、工作經歷(任職機構及服務期間)、對本工作之認知與期許短文(500字以內)及3個月內2吋照片1張,並註明聯絡住址及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
(二)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普通小型車(含)以上汽車駕駛執照影本及其他相關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
三、甄選方式:
(一)針對身分證明文件、學歷、相關工作經驗及履歷等文件進行書面審查。
(二)經審查符合本局需求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經審查後資料不齊或資格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三) 配分比例(總分100分):經書面審查通過後通知面試。書面資料(佔20分:學歷10分及工作經驗10分)、面試(佔80分,配分比例包括環境稽查業務瞭解情形45分、言詞表達25分、儀表舉止10分)。
(四)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1名,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有效,上開期限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四、錄取通知方式:於本局網站(http://www.epb.taichung.gov.tw)\熱門公告\公告訊息\公布甄選結果並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僱用,錄取人員應於本局通知報到日起14日(含假日)內辦理報到。
五、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迴避任用限制。(錄取後經查知者,不予僱用)。
其他 一、報名時間:115年4月28日至115年5月5日截止(以本局秘書室或承辦人員收件日為慿)。
二、報名方式:於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應徵文件郵寄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並於信封下角註明「應徵環境稽查大隊約僱人員甄選報名」字樣,逾期恕不受理。聯絡人:黃小姐,(04)22289111分機67219。
連絡人 黃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67219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4-28
  • 發布日期: 2026-04-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稽查大隊第四組
  • 點閱次數: 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