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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依行政程序法辦理修正「移動污染源燃料成分管制標準」第2條、第3條及第4條之預告程序修正草案

環境部依行政程序法辦理修正「移動污染源燃料成分管制標準」第2條、第3條及第4條之預告程序,修正草案相關內容詳如附件,修正內容摘要如下:

  1. 新增年平均值名詞定義。(修正條文第二條)
  2. 增訂一百十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之汽油成分標準。(修正條文第三條)
  3. 增訂一百十六年七月一日起施行之柴油成分標準。(修正條文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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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法律權益,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10-19
  • 發布日期: 2026-10-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第二股
  • 點閱次數: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