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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審查收費標準

法規名稱: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審查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民國 100 年 05 月 24 日

發文字號:環署土字第1000043072號

第 1 條  本標準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訂定
之。


第 2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依本法第九條規
定受理事業申報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之審查,應依附表收取審查
費。


第 3 條  本標準所規定之各項審查費繳納後,除依規費法第十八條規定申請退還外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或保留。


第 4 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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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0-04
  • 發布日期: 2020-01-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及土壤保護科第二股
  • 點閱次數: 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