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局轉運一般廢棄物至外縣市處理期間為115年5月8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設施大隊第一組 2026-05-08 一般事業廢棄物於本局轉運一般廢棄物至外縣市處理期間,每公噸代處理收費為2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