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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介紹

一、何謂環評

基於國家長期發展利益,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應兼籌並顧,於一九九四年公布環境影響評估法, 規定各種開發行為,在規劃階段應同時考量環境因素,不合乎規定者,不得開發,以達永續發展之目標。

二、環評流程

環境影響評估流程說明

1.符合認定標準之應實施環評開發行為由開發單位擬具「開發行為規劃內容」

2.上網公開蒐集意見20日由開發單位書面告知有關機關

3.開發單位擬具說明書主要章節內容表列或自願進二階環評案件

如果符合

(1)開發單位將說明書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2)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將說明書轉送主管機關

如果不符合

(1)上網公開20日由開發單位舉行公開會議

(2)開發單位將說明書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3)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釐清非屬主管機關所主管法規之爭點

(4)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將說明書轉送主管機關

4.送交環評委員會審查

無重大環境影響之虞

(1)主管機關公告審查結論

(2)開發單位依審查結論修正說明書送主管機關

(3)開發單位舉行公開說明會

有重大環境影響之虞進行第二階段環評

(1)書面告知有關機關,刊登新聞紙3日,上網公開30日,適當地點陳列揭示30日

(2)開發單位舉行公開說明會,並上網公開

(3)公開說明會後45日內作成紀錄,並上網公開

(4)主管機關召開範疇界定會議

(5)開發單位製作評估初稿

(6)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現勘及公聽會,並上網公開

(7)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釐清非屬主管機關所主管法規之爭點

(8)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做成紀錄,開發單位依據紀錄修正評估書初稿

(9)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將勘察現場、公聽會紀錄及評估書初稿送主管機關審查

(10)環評委員會審查,作成審查結論

(11)開發單位依審查結論修正評估書初稿,作成評估書,送主管機關認可

(12)主管機關公告審查結論及評估書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2-28
  • 發布日期: 2023-11-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綜合計畫科第二股
  • 點閱次數: 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