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市民購買綠色產品(含服務),逐步建立企業合併綠色產業共創綠色經濟循環,環保署創立“環保集點”制度。
“環保集點”會員至指定商店購買環保標章或碳標籤產品(1元集1點),亦或植入大眾運輸工具(如公車或台鐵或捷運或客運或公共自行車或高鐵)反向進行集點(2元集1點),收集的點數可兌換環保商品(100點近似1元),做環保又可省荷包,一舉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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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集點(做環保又可省荷包)
- 最後異動時間: 2020-02-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20-02-19
- 點閱次數: 2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