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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春節中市飲用水檢驗服務 1/20至1/31暫停受理

114年春節停止收樣日期
114年春節停止收樣日期

因應春節連假期間,臺中市政府環保局將於114年1月20至31日暫停受理民眾飲用水檢驗服務。環保局表示,由於飲用水檢驗需10天,建議民眾可於1月15日前提出申請及採樣送件,環保局將於過年前1月24日(週五)完成檢驗及郵寄飲用水檢驗報告,讓大家安心過新年。

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許多民眾或公寓大廈習慣於年終環境大掃除之際,同時清洗蓄水池或水塔,並向環保局申請飲用水水質檢驗;為使飲用水樣品能在有效期限內即時完成檢驗作業,並確保在過年前完成檢驗及郵寄報告,民眾可盡早提出申請及採樣送件。

環保局表示,為讓市民瞭解家中飲用水水質狀況,環保局提供臨櫃申請飲用水檢驗服務,除可至環保局環境檢驗科(南屯區南屯路二段409號),也可到豐原陽明大樓1樓環保櫃台(豐原區陽明街36號),填寫申請書及繳交檢驗費1,000元/件,並領取採樣專用容器;若有相關問題,可撥打專線04-23807637洽詢。

環保局說明,針對距離申辦地點較遠的地區,包括新社、東勢、霧峰、龍井、沙鹿、大安、大甲、梧棲、清水、外埔及和平等11區,民眾可於早上8時至下午5時撥打預約專線04-23807637,將由專人線上排定時間,並提供到府協助填寫申請書、收費及採樣等全方位服務。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1-11
  • 發布日期: 2025-01-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檢驗科檢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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