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條。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臺中市政府。
二、訂定草案內容如附件,並刊登於本府環境保護局(網址:https://www.epb.taichung.gov.tw/)。
三、對本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日之次日起7日內,以書面向本府陳述意見或洽詢,其聯絡方式如下:
(一)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二)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三)電話:(04)22289111分機66229
(四)傳真:(04)23286884
(五)電子郵件:aipolo@taichung.gov.tw
四、計畫內容依照相關規定擬定,共計10個章節如下:
(一)第一章 法令依據
(二)第二章 環境負荷及變化趨勢分析
(三)第三章 計畫目標與期程
(四)第四章 依本法制定削減污染物排放量之固定污染源
(五)第五章 空氣污染防制措施
(六)第六章 鄰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會商與合作事項
(七)第七章 轄內跨局處或其他相關機關(單位)之分工事項
(八)第八章 執行期間及工作進度
(九)第九章 執行所需經費及資源規劃
(十)第十章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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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臺中市空氣污染防制計畫(113年至116年)草案」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8-02
- 發布日期: 2024-01-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空氣及噪音管制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2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