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於居家照護、隔離或檢疫期間如有防疫垃圾清運需求,請依步驟提出申請:
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由衛生單位、民政單位 回傳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傳真電話(Fax):04-23274503 聯絡電話(Tel):04-22289111#66445
(回傳後請來電確認,謝謝!)
居家照護者(確診)者─由區級關懷中心 回傳 臺中市環境保護局各轄區清潔隊(如附表)
(回傳後請來電確認,謝謝!)
※如您於居家照護、隔離或檢疫期間無定期收集垃圾服務需求,請將這段期間的垃圾妥善收集貯存,於居家照護、隔離或檢疫期滿後,再多暫置2天,即可依原垃圾清除方式交由清潔隊或委託清除機構清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