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22日
發文字號:中市環廢字第1080081943號
主旨:公告招領臺中市公私有土地未懸掛車牌廢棄車輛一批(如附清冊)。
依據:臺中市公私有土地未懸掛車牌廢棄車輛清除處理自治條例第八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移置廢棄車輛查報期間自民國108年6月1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合計有廢棄汽車4輛、廢棄機車3輛。
二、廢棄車輛如欲領回者,請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局辦理認領手續(洽詢電話:04-22203139),逾期未認領者,逕依廢棄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