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環保業務 > 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 > 空污法修正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排放標準是空污法的唯一要求 -大貨車免煩惱 符合標準就好-

1070910新聞相片-李應元署長強調排放標準是空污法唯一要求
1070910新聞相片-李應元署長強調排放標準是空污法唯一要求

        針對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後的柴油車管制措施,大型貨車業者及司機持續關心,環保署再次澄清說明,相關管制措施係以輔導改善污染排放為主要目標,並無強制淘汰的規定,只要符合排放標準即可正常使用。 
        環保署強調,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條已明定該法係為防制空氣污染,維護生活環境及國民健康,以提高生活品質而制定。因此修正後的空氣污染防制法雖授權環保署得加嚴使用中大型柴油車的排放標準,但該署亦了解該等大型柴油車是業者或司機的生財工具,所以對於高污染大型柴油車的管制,係以輔導改善減少空氣污染排放為主要目標,只要車輛符合排放標準即可正常使用,並無強制要求淘汰,亦未立即加嚴標準,請業者及司機放心。 
        環保署也說明,為輔導大型柴油車進行污染改善,該署刻正檢討相關補助措施,將提供更多元的改善方案,如調修污染排放系統(包含進行噴油幫浦、噴油嘴、引擎燃料系統、引擎活塞及汽缸缸套之調整、維護、校正、翻修或總成更換等)或加裝污染防制設備、購車補助及信用保證與低利貸款等,希望能提供車主更符合需求的幫助,共同改善空氣污染。 
        最後,環保署強調,空氣品質維護是全民要共同面對與努力的議題,該署研訂的相關管制措施也會兼顧民眾健康的需求及業者的生計,期盼能與大型柴油車的車主共同努力改善空氣污染問題,讓大家呼吸一口好空氣。

資料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請參考下方連結)

 

相關連結(或延伸閱讀)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9-13
  • 發布日期: 2018-09-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空氣及噪音管制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