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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度基金決算

一、空氣污染防制基金: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之規範,執行空氣污染防制計畫、機車排氣檢驗站管理計畫、柴油車排煙檢測及油品稽查管制計畫、營建工程空氣污染管制暨營建空污費收費管理計畫、加強街道揚塵洗除計畫、空品淨化區巡查管理及裸露地調查改善計畫、空氣污染源稽查管制與應變計畫、固定污染源空污費審查查核及揮發性有機物管制計畫、電動汽車先導運行計畫、低碳城市建構工作及其他專案計畫,有效改善及維護本市空氣品質。


二、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
係隨水費徵收廢棄物處理費,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6條之規定,積極推動垃圾處理計畫,有效清除處理廢棄物。


三、區域性垃圾焚化廠基金:
本市后里及烏日二座區域性垃圾焚化廠,每座日處理垃圾量900公噸,處理全市部分家戶垃圾及協助處理外縣市家戶垃圾,相關經費來源為焚化垃圾回收熱能轉化成電能售予台電公司購電費用,另各垃圾進廠單位繳交之處理費、回饋金、設備折舊費及向中央申請補助經費等收入,目前收取之費用皆用來支付焚化廠必要之操作維護費、地方回饋金、建設攤提費及行政費用等。


四、環境教育基金:
係依環境教育法設立,並依第8條2項規定,提撥環境保護基金支出預算、宣導、計畫、研究與發展及推展等相關事項。本年度辦理環境教育宣導及活動、進行環境教育研究及發展、辦理環境教育人員訓練或環境講習、補助地方推動環保志工業務及其他環境教育推展相關事項等相關業務,推展健全環境教育概念,鼓助公部門積極參與環境教育相關活動,增進全民環境倫理與責任,進而維護環境生態平衡、尊重生命、促進社會正義,培養環境公民與環境學習社群,以達到永續發展。


本年度基金來源決算數20億4,907萬424元,較預算數16億6,631萬3,000元,增加3億8,275萬7,424元,約22.97%,主要係因原台中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專戶餘額結清轉入基金專戶所致。


詳細資料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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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9-07
  • 發布日期: 2015-06-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點閱次數: 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