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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申訴的管道與機制有哪些?

一、一般消費爭議

(一)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可以直接向企業經營者申訴,或向民間的消費者保護團體,例如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或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申訴。

(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已建置「線上申訴與調解」系統,消費者也可上網提起消費申訴,系統會自動通報相關的直轄市、縣(市)政府的消費者服務中心受理;另也可以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的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三)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的申訴,應於申訴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如果雙方仍未能取得共識,消費者可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的消費者保護官提出第二次申訴;如仍未獲妥適處理,還可以向直轄市、縣(市)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網路交易爭議

網路交易所發生的消費爭議態樣相當多元,因涵蓋的產品或服務類型廣泛,涉及不同機關權責,由各相關機關依所轄法規管理(例如:利用網路購買食品、衣物、旅遊券等,一旦發生消費爭議,即分屬衛生福利部、經濟部、交通部權責)。

由於民眾對各行政機關權責難以判斷,若遭遇消費爭議須立即提出申訴時,亦可先行向負責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的主管機關經濟部請求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

 

三、○○餐廳(賣場或商店等)販售的○○產品不合理漲價

為促進物價資訊透明化,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已責成國家發展委員會整合民生相關的物價資訊,建置「物價資訊看板平台」(https://price.nat.gov.tw/)。

若民眾發現有業者不合理漲價,可於該平台內的「民眾提議」專區提出檢舉或建議;或可撥打法務部調查局24小時檢舉專線(0800-007-007)進行檢舉。受理單位一經接獲舉報,會立即轉請主管機關查處,以遏止不肖業者的不當漲價或聯合哄抬等行為;另主管機關亦會以電子郵件或電話回復查處結果。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https://cpc.ey.gov.tw/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9-01
  • 發布日期: 2021-09-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