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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112/10/02修正)

環境部民國112年10月2日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七條第二項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環部空字第1121308515號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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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1-17
  • 發布日期: 2020-01-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空氣及噪音管制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6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