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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於107年5月22日發布「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所得利益認定及核算辦法」,自發布日起施行。

環保署於107年5月22日以環署廢字第1070039117號令訂定發布「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所得利益認定及核算辦法」(如附件),自發布日起施行。
依106年1月18日修正之廢棄物清理法第63條之1第2項規定,對違法所得之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者,得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裁處,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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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0-06
  • 發布日期: 2020-05-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廢棄物管理股
  • 點閱次數: 2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