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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大里等地區農地污染改善工作計畫-甲計畫期末執行成果摘要

「臺中市大里等地區農地污染改善工作計畫-甲計畫」(以下稱本計畫)係針對臺中大里等地區農地土壤中的鉻、鎳、銅及鋅四種重金屬超過食用作物農地管制標準之坵塊進行污染改善工作,甲計畫執行範圍位於大里區中興段及詹厝園段,執行內容包含48筆污染改善坵塊(面積為60,479 m2)及1筆已解列僅須覆土作業坵塊(面積為1,613 m2),計畫期程於102年8月16日起至104年2月15日止,共計18個月。本計畫整體污染改善流程包含前置作業(現勘、補充細密調查、高程量測)、改善作業(「翻轉稀釋法」或/及「排土客土法」)、內部驗證、地力恢復作業及其他工作(環境監測、污染防治及行政配合事項),茲就執行摘要及成果摘要說明如下:
一. 前置作業:
1. 現勘作業:本計畫現場改善作業執行前,彙整執行坵塊的土地清冊及套繪地籍等資料,並於102年11月完成全數坵塊現勘作業。
2. 地上物清除:本計畫於每半年執行一次除草作業,分別於102年12月、103年07月及103年11月執行完畢。針對坵塊上既有地上結構物以不破壞原則執行(例如坵塊編號CH009、JT034及JT035),而坵塊上所堆置之雜物、廢棄物或私有財皆已妥善清除。
3. 高程量測:本計畫於103年03月完成48筆坵塊高程量測作業,其中1筆坵塊(坵塊編號JT034)因已既有結構物造成遮蔽情形無法量測,故由現場直接與地主確認。
4. 工作說明會:本計畫分別於102年08月29日及103年12月4日協助辦理兩場污染改善前後之工作說明會。
5. 補充細密調查及工程規劃:本計畫依臺中農地細密調查結果進行「補充細密調查」,確切詳細了解各坵塊之污染範圍、深度及程度等資訊,補充細密調查分析樣品數共計264樣次。綜合細密調查及補充細密調查結果繪製各坵塊不同深度之污染範圍推估圖,並估算各坵塊需要稀釋土方量及可運用稀釋土方量,藉以規劃改善工法及估算排土量,本計畫採用「翻轉稀釋法」共11筆坵塊,另外37筆坵塊則採用「排土客土法搭配翻轉稀釋法」。
二. 現場作業
1. 現場污染改善標準作業程序(SOP):為提升污染改善作業準確度及有效性訂定現場污染改善標準作業程序,執行內容依序為現場污染區標定、礫石層及污染深度確認、排土作業、開挖底部篩測確認、客土作業、翻轉稀釋、土方回填夯實及整平作業。本計畫污染改善作業主要以挖土機、推土機及土方車等機具配合執行,而現場作業皆以XRF儀器進行篩測確認作為立即評估污染情形或改善成效。
2. 排、客土作業:本計畫污染土壤分批送往合格廢棄物處理場金碩公司處理,排土期程自103年2月24日至7月29日,總排土量為6,479.8 m3,已符合契約6,223 m3¬之標準。客土來源則選用彰化昶順公司及臺中安信公司之乾淨合格砂客土,客土實際總量共9,916.3鬆方。
3. 覆土作業: 本計畫1筆額外交付仁美段1447地號坵塊,於102年9月27日已完成覆土作業,總覆土量為494.7方。
4. 二次污染防治: 本計畫改善作業期間為避免產生二次污染而進行相關污染防治措施,特別著重施工區週遭敏感區域,以架設圍籬、限制施工車輛速限、維護道路進出口清潔及暫存區土堆覆蓋布幕等方式防止土塵逸散。
5. 環境監測: 本計畫規劃污染改善期間每季執行一次空氣品質及噪音監測,分別於102年12月、103年2月及103年6月共計三次,監測結果均符合法規標準。
三. 內、外部驗證
本計畫各坵塊完成污染改善作業後,會經內部驗證確認後再申請外部驗證採樣,本計畫內部驗證實際採樣點位、XRF篩測樣品及全量分析數量分別為177點次(含複驗,複驗數量為12點次)、280組樣次(含複驗,複驗數量為12組樣次)及57組樣次(含複驗,複驗數量為10組樣次),皆符合契約規範。本計畫48筆坵塊於計畫期程內皆已完成污染改善作業,並通過內、外部驗證作業,面積通過完成率為100%。
四. 地力回復
本計畫48筆坵塊地力回復作業皆已完成,內容包含土地高程、犁底層建置及土壤肥力添加,其中土壤肥力應調整回復至改善前狀態或達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2005)十二縣市農地控制場址地力回復計畫統計之土壤養分適宜量等級。
成果摘要
一. 前置作業:
本計畫藉由訪談作業,向地主及農民詳細說明改善目的及方法,同時更新土地清冊之相關聯絡人及連絡電話,確實助於後續污染改善作業執行。另本計畫配合地上物清除、污染改善及地力回復執行三次除草作業,藉此維護環境防止病蚊蟲孳生,減少民眾有負面觀感。而地力回復作業須執行高程回復相關作業,其影響坵塊淹放水功能,藉此於改善前執行高程量測作業,確實有助於作為高程回復之依據。本計畫協助辦理兩場污染改善前後之工作說明會,從中瞭解農民特別對污染源頭、改善後礫石、環境維護等議題相當重視,計畫執行中將相關議題落實執行,增加農民對計畫執行信賴及認同。本計畫綜合細密調查及補充細密調查結果以進行各坵塊工法評估及規劃,本計畫共計3筆坵塊從「翻轉稀釋法」變更為「排土客土法搭配翻轉稀釋法」,部分坵塊亦因此限縮排土量及污染範圍確認。
二. 污染改善作業
本計畫48筆坵塊污染改善工程皆遵循標準作業程序執行,第一次外部驗證通過率達89.6%,各坵塊污染改善成效最大降低率為96.2%,最小降低率為45.4%,主要座落於66.3~84.8%範圍,且大多數坵塊改善後指標污染物之監測標準倍數都介於0.6~0.8之間,與改善目標設為0.8倍監測標準差異不大,顯示本計畫改善工程品質控管良好。另本計畫每季環境監測結果皆符合法規標準且監測值持續下降,顯示本計畫二次污染防治及工程控管確實有良好之成效。
三. 地力回復作業
本計畫48筆坵塊執行地力回復作業後,多數坵塊皆獲得地主與農民認同,已符合耕種標準。茲因本計畫污染改善作業共有37筆坵塊採用「排土客土法搭配翻轉稀釋法」,且部分坵塊大量排客土,而造成坵塊土壤尚未穩定不符合農民需求,本計畫針對此部分坵塊於地表添加粗糠配合翻耕來改良土壤,皆以達到耕種標準。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1-06
  • 發布日期: 2015-06-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及土壤保護科第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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