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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置空地管理宣導及罰則

閒置空地管理宣導及罰則
閒置空地管理宣導及罰則

請土地使用人、管理人或所有人定期管理維護閒置空地,落實自主管理,割除空地上雜草及清除廢棄物,並視情況增設圍籬,維護環境整潔及市容觀瞻。  

倘經本局巡查發現有雜草叢生超過50公分或其他致影響環境衛生情事,依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規定,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請善盡土地管理維護之責,共同打造舒適清爽的居家生活環境。

為整體維護環境生態,建議進行除草作業時,應避免使用除草劑除草,以免造成環境危害,並維護當地居民生活品質。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1-24
  • 發布日期: 2020-06-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衛生及毒化物管理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14787